人力资源部于2月27日在羊仙坡南路4号大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度职称申报宣贯会,人力资源在会上对2019年申报职称的新规定、申报材料及申报材料规范进行了宣贯,2019年申报职称的同事参加了会议。
以下附上2019年职称申报规定,符合规定的同事可参加2020年职称申报工作。
一、申报基本条件
(一)申报条件及所需申报材料
(二)申报坚决不允许出现的事项
1、严审学历、现职称、业绩、各类证书、论文,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,延期3年申报,问责相关人员。
2、项目近一年内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,整个项目部人员当年不得申报职称,并进行履职延期。
3、是否可以申报,看工程业绩,部门和岗位可以适当放宽(2019年新规)
4、劳务派遣人员不得参加集团评审,可向集团外相关评审组织申报,违规申报的,取消整个单位申报资格。
5、论文涉嫌抄袭下载的,一票否决,不复议,查重率30%以下。
6、员工未经集团同意,参加集团外其他评审组织评审的,经查实,取消职称资格。
7、取得乡镇企业职称的,集团不予聘任,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,需要晋升的只能重评。
以上是关于评审的原则及政策,同事们可以对照自己情况,情况符合的可以等人力资源通知在开展2020年职称申报工作时,进行职称申报。